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发出召开2007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五人,经传真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2002年4月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2005年3月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修订本规则。
2、《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002年4月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于2002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002年4月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02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2002年5月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于2005年3月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2002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2002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2005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通过了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决议;200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5、《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修订)
2002年4月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2002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裁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总裁会议议事程序,提高总裁班子的工作效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工作细则。
6、《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2002年4月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02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修订本制度。
以上详细内容请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外部网站:http://www.gemdale.com。
7、《关于参加沈阳市浑南新区F5号地块项目竞买的议案》
为提高沈阳公司运作效率,公司的下属公司拟通过竞买方式获取浑南新区F5号地块土地项目(宗地编号:HN0716)。
8、《关于聘请尹芳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的变动,张晓瑜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晓瑜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由董事长凌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尹芳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尹芳,女,1978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金融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曾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知识管理负责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7-02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以竞买方式获得
沈阳市浑南新区F5号土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下属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通过竞买方式,以19.437535029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沈阳市浑南新区F5号地块土地项目(宗地编号:HN0716)。该地块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长青桥南端,为浑南新区与母城结合部。东邻文溯街,西邻16米规划路,南邻浑南东路,北邻南堤东路,地块总征用面积883122.9平方米,总使用面积725821.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9,土地用途为混合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