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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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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等)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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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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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2007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编号:2007-007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2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7年6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出售吉林市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吉林市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本公司出资41万元,占出资比例82%,经营范围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吉林市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净资产为-231,058.02元。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为了集中精力发展公司主业,经协商,公司拟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将该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秦伟。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人事任免事项(简历见附件)

      1、因担任其他工作,周国庆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张郡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逄建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栋先生、王淑霞女士、周桂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聘任人员简历

      逄建强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学士,历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栋先生:195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香港置业地产公司销售经理,香港美联物业(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

      王淑霞女士:197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具有国家认证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历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副经理,现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周桂华女士: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员、处长、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物华股份     编号:2007-008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6月29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怀德街29号公司办公8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郡华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72,842,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8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2,8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8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4、《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72,8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5、《2006年审计报酬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方案》

      72,8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6、《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72,8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天码律师事务所王凤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