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半年报新规
2007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需按新会计准则要求披露“比较式”财务报表
⊙本报记者 周翀
上市公司中报披露之际,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称“《半年报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比较式”财务报表,以便利投资者对半年报的阅读。
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了新修订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证监会日前对《半年报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半年报准则》贯彻了《企业会计准则200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适应了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