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广大投资者关注的蓝田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近日又有了新的“开花结果”,本报记者近日从原告———河北投资者张平海处了解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伦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其经济损失12646元。此外,由张平海代理的其他两名投资者也同时获得胜诉判决。
据了解,此次蓝田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的确定一直是外界普遍争论的话题,面对着诉讼失效过期的争论,先前错失集体诉讼机会的张平海等人没有就此放弃,以实际行动来与诉讼时效赛跑、积极上诉,最终打赢“蓝田案”。
张平海在此次诉讼中称,蓝田股份自上市以来便大肆在媒体上做广告,来宣传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及高额的收益回报。受其影响,张平海先后在1998至2002年间分五次购买蓝田股份股票共计1600股。谁知蓝田股份的收益和利润是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方式编造出来,并连续造假数年,因此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遂要求判其赔偿投资损失12646元。其同时称,为蓝田股份提供审计的华伦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和真实客观的原则及会计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为生态农业公司进行虚假陈述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严重违反了会计法与证券法的规定,其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张平海的陈述,法院则认为,生态农业公司自1999年8月1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连续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夸大公司业绩,编制虚假的财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违反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诚信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但经调查发现,张所购股份中有600股不在其虚假陈述期间,与生态农业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予支持。而张的其余1000股股票则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期间购入的,并于生态农业公司虚假陈述被公开揭露后仍持有,其所形成的亏损与生态农业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公司应对该部分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上,法院认为其应当知道生态农业公司年度报告虚假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构成共同侵权,应对生态农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所述,法院判决生态农业公司赔偿张平海经济损失12646元,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蓝田共同诉讼案后,此次“蓝田案”个案的胜诉对广大投资者极具借鉴意义。蓝田股份当年因屡次造假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极大的经济损失,在其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后,广大投资者则积极参加共同诉讼,也有部分投资者因获悉时间较晚而未赶上共同诉讼。但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使得部分投资者并未放弃诉讼的意愿,本次“蓝田案”个案诉讼的提出便是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体现,而胜诉的判决则是对其努力的最好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