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一致否决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共三项议案(详见公司200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临2007—017号公告)。
200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就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但未形成明确决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吉证监函[2007]27号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函[2007]0606号函的相关要求,现将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投反对票的股东的反对理由披露如下:
一、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给公司发来了《关于调整东北高速2004年、2006年财务决算和2007年财务预算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黑高路函[2007]003号),具体否决理由如下:
(一)2006年财务决算的调整
1、取消黑、吉两大股东9亿元借款利息5181万元的列支,相应提高哈大路和长平路的养护支出。应根据黑、吉两大股东在股改时向社会公告将此利息赠送给东北高速,用于哈大路、长平路的养护的承诺进行编制。否则两大股东将失信于社会。
2、取消奖金类列支1097万元(总部335万元,黑分公司302万元,吉分公司310万元,绕城150万元)。根据董事会在2005年股东大会上的承诺应取消该奖项,否则影响董事会的诚信。
3、增加吉林四平交通局2000万元应收款并确认为收入。根据2005年4月30日东北高速与四平市交通局签订的102国道长四公路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书”的约定,东北高速已合法履行完毕,但四平市交通局至今尚未支付“协议”约定的2000万元委托建设管理费。
(二)2007年财务预算的调整
1、取消黑、吉两大股东9亿元借款利息5181万元的预算。两大股东在要求提前偿还9亿元借款的同时已经承诺免收其利息。
2、加大哈大路养护的投入比例。哈大路里程为133公里,长平路里程为109公里,长平路的养护投入年年高于哈大路养护投入的一倍以上,造成哈大路养护投入不足,破损严重。
3、增加哈大路和长平路大修的预算。哈大路的大修问题,已经黑龙江省交通厅、东北高速和黑龙江省公路设计院共同调研,已形成大修报告发函东北高速。
4、增加哈大路两座互通立交建设的预算。已经黑龙江省交通厅、东北高速和黑龙江省公路设计院共同调研,已形成大修报告发函东北高速。
(三)调整2004年财务决算和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东北高速于2001年12月将首次社会募集资金5.38亿元与长春市交通局共同投资组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长春绕城公路,对方同时承诺在建设期三年给予东北高速年8.01%的投资回报,但在第三年兑现承诺的过程中(2004年),我们发现,该年度的8.01%投资回报,是东北高速违规借款给长春市交通局4313万元支付的,并记入2004年东北高速政府补贴收入,在财务报告中只体现收入未体现应收款。因此,我们认为2004年东北高速财务决算存在虚假成分,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涉嫌违规借款、虚假披露和帐目造假行为的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帐目上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第二大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给公司发来了《关于东北高速2006年度股东大会反对议案的情况说明》,具体反对理由 如下:
(一)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财务决算报告
反对理由:一是根据2007年2月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两大股东承诺“免收2006年度东北高速9亿元借款的利息,年末计提利息5184万元,赠送给东北高速”,但公司没有进行帐务处理,股东权益没有体现;二是关于公司年度决算计提通行费超收分成奖金1097万元(总部335万元,黑分公司302万元,吉分公司310万元,绕城150万元)问题,由于东北高速年初制定的通行费收入增长计划偏低,大股东不同意按此增长比例计提以及和发放超收分成奖金挂钩,并书面通知东北高速董事会提高通行费增长比例和取消超收分成奖金。在第二次审议2006年度财务预算时,东北高速也同意不实行超收分成奖。根据交通部2006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营性公路依法成立的公路企业法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建设、经营和管理职责,并接受国务院交通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收费公路审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支情况也要进行实施过程监管,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严禁使用车辆通行费发放奖金。
(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反对理由: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我公司曾对东北高速2006年度财务预算投反对票,主要理由是通行费收入增长定的偏低,为提高超收分成奖金。当时长平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计划为5.09%,哈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计划为0.64%,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计划为3.21%;但实际2006年度长平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为15.63%,哈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为15.64%,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为12.89%。后来东北高速给我公司提交正式书面意见,不实行超收分成奖励计划,不与通行费收入增长比例挂钩,我公司才同意2006年度财务预算,但实际上东北高速还在计提超收分成奖金1097万元。今年东北高速将长平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计划为3.42%,哈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计划增长为0.52%,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计划为3.29%,增长指标定得明显偏低,同时将超收分成奖改名为管理目标奖,奖金计划为1453万元(总公司653万元、黑龙江分公司300万元、吉林分公司350万元、长春绕城150万元)。
(三)东高油脂清算
反对理由:主要是考虑时机问题,客观讲,应该对东高油脂进行清算,终止继续亏损局面和拖累东北高速业绩,从而保证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第三大股东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给公司发来了《华建中心对东北高速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三项议案投反对票的原因》,具体理由如下:
(一)对《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反对票,是基于对《2006年度对财务决算报告》投反对票,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二)对《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反对票,是因为:
1、股权分置改革时,黑龙江、吉林两大非流通股东作出承诺,免除2006年度公司长期应付款的资金利息,赠送给公司,应在财务决算报告中反映。
2、在2007年1月11日召开的东北高速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公司向股东作出2006年不实行超收分成的承诺,使得《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在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而在《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仍含有超收分成的内容。
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东北高速2006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中,对东北高速帐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帐计提比例为20%提出质疑;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有关项目附注应单独作为一部分在合并报表附注后列示,东北高速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予以更正。
(三)对《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投反对票的原因是:
1、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请东北高速提偿还股东借款的议案》和《关于对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实施清算撤消的议案》,在2007年的财务预算中应做出相应的调整。
2、2007年的奖金要在2006年的基础上增长94.93%,实在太离谱。
以上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否决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三项议案的原因。
公司将尽力沟通协商,及早重新制定上述被否决的议案,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3 股票简称:东北高速 编号:临2007—019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23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一致否决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共三项议案,公司目前治理状况存在问题,在2007年6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上,亦未对解决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充分揭示风险,公司股票于2007年7月2日停牌一天,从7月3日开始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东北高速”改为“ST东北高”,股票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10%改为5%。
公司将尽力沟通协调解决上述问题,早日撤消股票特别处理。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