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所管理的公募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2007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包括系统测试、人员培训等周密准备,本公司所管理的公募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不再披露90日年化净值增长率。因实施新会计准则而产生的基金估值方法及个别会计政策方面的变更不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