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8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9日
●除息日:2007年7月10日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现将具体实施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9,182,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扣税后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8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7月9日。
2、除息日为2007年7月10日。
3、红利发放为2007年7月1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7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2、咨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
3、咨询电话:0838—2207936、2204710转8028
传真:0838—2207936 联系人:黄安友 胡永奇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