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22973.35万股,占公司总股数32722.5万股的70.21%。其中,国有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229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数32722.5万股的70.21%;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8500股,占公司总股数32722.5万股的0.003%。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973.3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2973.3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973.3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7,871,383.56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99,045,860.45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81,174,476.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6年度无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22973.3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给予该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
同意:22973.3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的北京颐合律师事务所王盛军、殷念两位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ST黑龙 编号:临2007-019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公司股份22977.05万股,占公司总股数32722.5万股的70.22%。其中,国有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229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数32722.5万股的70.21%;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45500股,占公司总股数32722.5万股的0.014%。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
同意:22977.0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聘请的北京颐合律师事务所王盛军、殷念两位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