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2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5,793.467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625万股)的48.1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793.467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25,793.467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与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淄博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供电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持有的本公司25,665.625万股股份对本项议案实施回避表决。该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对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127.8428万股。
同意127.8428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