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天源公司开复工面积较大,如企业园项目、新国展国际公寓、春晖园公寓等项目,总开复工面积约60万平方米,经营中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天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天源公司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其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07年5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天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80%,该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法定代表人:谭学瑞,注册资本:5500万元,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07年5月末,天源公司资产总额32,687.11万元,负债总额24,093.72万元,净资产8,593.39万元,资产负债率73.71%。2007年1-5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69.63万元,净利润78.48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天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的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07年天源公司施工工程量较大,经营中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8.87%,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天源公司2007年5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