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07-1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29日以书面议案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以下决议。书面议案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同意本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公司本次与包头铝业进行合并将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为吸收方和存续方,包头铝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将全部按照本次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的股份。
本次包头铝业与公司进行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1.48,即包头铝业每股股份将换取1.48股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合并同时将向包头铝业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包头铝业的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按照21.67元/股的价格申报行使该现金选择权。
三、提请公司适时召开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委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框架内,对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协议内容进行谈判、决策和签署,并具体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在另行审议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具体事宜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本次股东大会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