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祝俊明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少群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马坚女士、孙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小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挂牌转让下属深圳市黄木岗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荔园惠民街市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海惠民街市有限公司三个项目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2007-26号公告。
二、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股权激励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05年11月24日通过的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司2007年度可分配激励股份数为5,332,253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认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获得分配股份明细如下表:
三、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2007年度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五、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接待与推广制度>的议案》;
九、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司编号:2007-26
关于下属深圳市黄木岗
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深圳市
荔园惠民街市有限公司和
深圳市前海惠民街市有限
公司三个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黄木岗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荔园惠民街市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海惠民街市有限公司三个项目公司100%股权出售。
该交易事项正按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将委托合资格的评估单位对三个项目公司进行资产审计和评估,以评估值为底价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详细情况待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进行临时披露。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本公司在转让深圳市集贸市场有限公司50%股权之前,将黄木岗肉菜市场、荔园肉菜市场和南山肉菜市场的三项房产从集贸公司的资产中剥离出来,并分别注入深圳市黄木岗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深圳市荔园惠民街市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前海惠民街市有限公司。
深圳市黄木岗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注册资本341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黄木岗肉菜市场综合楼第一层,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339.67万元;
深圳市荔园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3日,注册资本305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一层,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303.28万元;
深圳市前海惠民街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注册资本677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心路南山肉菜市场综合楼商业01层,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674.49万元;
上述三个公司的股东分别为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经营范围均为街市开发、物业管理。
三、此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目前,公司正在集中力量发展核心业务,客观上要求从非主营业务领域逐渐退出。通过转让上述三个公司股权,盘活低效率资产,变现投向核心业务,促进本公司“归核化”战略的推进实施。上述三个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可能为公司带来的收益情况将以最终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