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企业
2007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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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将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出现新突破。重庆市工商局日前出台新措施,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企业。
根据重庆市工商局出台的《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将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据了解,重庆市一些区县在几年前就开始了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企业的新探索。从2004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和重庆市农业局合作在江津等10余个区县探索以公司制改组专业合作社,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现金出资等方式成立实体性公司即“农民公司”,农民公司再与龙头企业建立关联机制,从而形成“公司(龙头企业)+公司(农民公司)”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新形式。
重庆市农业局局长王越说,到2006年底,重庆市江津等10余个区县已组建农民公司35家,入股农户达1.1万户,建立生产基地2.07万亩,经营资产近5000万元,实现年经营收入4500万元;这些区县按照“公司+公司”模式打造了柑橘、生猪、花椒、良种、青蒿、甘薯、蔬菜、中药材等8个产业链。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说,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重庆市出台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企业这项政策措施,将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