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小火电机组关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十一五”期间,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将逐步关停以下燃煤(油)机组: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本省(区、市)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本公司所属电厂部分小火电机组属上述关停范围之内,现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公司拟关停小火电机组情况:
上表中,包头第二热电厂、乌拉山发电厂计划在2007年关停的机组(合计容量47.5万千瓦),目前已经全部关停(公司前期已经公开披露)。包头第一热电厂拟于2007年关停的5台机组(计12.4万千瓦)已于近期全部关停。海勃湾发电厂拟于2007年关停的两台10万千瓦机组(计20万千瓦)计划于2007年7月关停,其余电厂机组将于2010年前逐步关停,具体关停时间公司将在明确后及时公告。
近期关停的包头第一热电厂机组以及海勃湾发电厂机组公司权益容量为21.67万千瓦,占公司2007年6月底权益容量526.57万千瓦的4.12%。
二、后续安排及措施
根据国家鼓励各地区和企业关停小机组,集中建设大机组,实施“上大压小”的有关政策,关于本公司关停小火电机组后的替代建设大机组方案目前正在上报审核过程中。
关于本公司部分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的有关资产处理、人员安置、容量替代、污染物排放以及取水指标的处理等具体问题,公司正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协商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待具体方案落实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