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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阮晓琴
限批涉及四大流域
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从即日起,环保总局将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环保总局将对区域内不正常运转的石家庄深泽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污水处理厂和环境违法严重的攀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等32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今年1至4月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流经上述限批城市的水质多数为重度污染。如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全湖平均为V类(V类水已不能和人体接触,劣V类水更是丧失基本生态功能);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V类。环保总局近日对海河和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劣V类。
限批流域的饮用水安全隐患也非常严重。如巢湖每年夏季出现蓝藻,目前企业仍在排放大量氮、磷污染物,加大了蓝藻继续大规模暴发的风险。
必须完成七方面整改
潘岳指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应在三个月内对本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如下整改:一、对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二、按照流域或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应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仍未建设的,必须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仍未正常运转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转。三、辖区内所有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营的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四、全面清理取缔本地区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庇护污染企业的“土政策”。五、所有限批城市必须立即启动城市发展和流域开发的规划环评,结合流域环境承载力,明确本流域和区域主体功能和生态功能定位,为下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奠定基础。六、多次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对下游饮用水源构成威胁的城市,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并建立与下游城市的联动防范机制。七、限批地区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罚和整治,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将整改达标情况及时上报环保总局。
以上七条一日没完成,一日不解除“限批”。
此外,环保总局将建议监察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在此次第一批“流域限批”的基础上,环保总局将逐步展开对珠江、辽河、全长江流域以及重点海域持续不断地检查执法行动。
38家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石家庄深泽县皂业集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
石家庄辛集市制革工业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石家庄辛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河北省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
内蒙古蒙牛乳业磴口分公司
芜湖海螺水泥厂
河北省沧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
攀枝花钢铁集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
川投化工公司黄磷厂
四川省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鼎金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飞天工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深泽县万顺洗涤日化厂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向阳造纸工业区管委会
河北省沧州任丘市星火集团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郝王庄乡造纸厂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山东三九味精有限公司
襄汾县星源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山西新绛县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丰喜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猗分公司
山西晋韵钢铁有限公司
安阳市河南瑞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中原油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九州乳业有限公司
乌海市海吉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川保健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含山县皓天铸业有限公司
巢湖鑫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巢湖上海(京海)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运漕酒厂
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巢湖西凉山镇常林造纸厂
铜陵亚星焦化有限公司
铜陵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
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链接
暂停审批的5种情况
1、超总量指标的地区:对未按期完成环保总局受国务院委托与各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总量目标、规划治污项目完工率和污水处理率的地区,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2、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对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该地区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到位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
4、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力的地区:对不按法定条件、程序和分级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不依法验收,或者因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低的地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审批该区域内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逾期不整改的,暂停并上收一级该地区环保部门的项目审批权。
5、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引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新闻分析
节能减排为何
难以“伤筋动骨”
4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时,连续用了六个“不”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
这六个“不”深刻地概括了当前一些地方在执行节能减排任务时存在的顽症。正是由于以上原因,节能减排工作在许多地方仍停留于“小打小闹”,远远没有达到国家和群众所期望的“伤筋动骨”的地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地方,为了局部利益甚至产生出一些对抗国家相关政令的六大“怪相”:
———纸上谈兵。对于国家有关文件和要求,停留在“传达、通知”的规划层面,汇报上半年节能减排的效果多为含糊表述。
———抓小放大。今天关停一个小水泥厂,明天清理两个锅炉,对那些耗能和污染大户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耍弄“碍眼法”。遇到各级部门的清理检查,就把前几年关停的小水泥厂、小电厂、小钢铁厂拿出来重说一遍,故意模糊时间概念。
———搞“拖延术”。对必须关停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拖一天是一天,早晚都要关的,晚点关;限期可长可短的,设限长一点。
———害怕“啃骨头”。对于一些级别高、效益好、“背景”深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采取遇到“石头”绕路走的策略。
———顶风上马。一些偏远地区,对中央早就要求应当取消的地方优惠政策,仍然不予取缔,继续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
“经过几轮宏观调控,我们不能再简单地停留在口头贯彻调控措施上,而是要建立起保证经济长期平稳发展的内生机制。要撬动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还需要更多的‘硬约束’和办法。”中华环保世纪行执委会主任何嘉平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