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 年7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7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项目可研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
7、审议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
以上7项审议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07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2.01,2.02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2.02,以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2进行投票表决时,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优先于对议案2的投票表决,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2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3)表决意见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出席会议人员:
1、2007 年7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九)参加会议方法:
1、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 2007 年7月17日———7月19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3338 传真:0591—87110586
联系人:肖林寿 郭广源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下列授权行使表决权。如本股东未作具体投票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授权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7—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项担保尚未发生,担保合同尚未签订,若本次担保发生,本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2000万元。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州大通成立于2005年6月3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67-71号地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223万元,总负债22958万元,净资产10265万元。2007年1-3月实现主营收入15298.5万元,净利润351.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若本次担保实施,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409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