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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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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基本法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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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基本法的生命力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黄建东

      北京光华管理研修中心

      “华为基本法”要修改与重装,引来了各种推测:有人感慨“华为是一本让人想读但又读不透的书”,有人伤感于“狼性文化的双刃性”,也有人称其为“自然嬗变”。其实,“基本法”最后一条明确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修订”。如果以平静的心态看待这次修改,就不会做出种种不切实际的猜测了。

      华为的一个基层管理者曾说:队伍壮大了,总需要一面旗帜。在华为,这面旗帜就是华为基本法。它曾在业界大为流行、广为许多企业和分析人士关注,甚至成为企业效仿的对象。

      华为“基本法”从1995年萌芽,到1996年正式定位为“管理大纲”,到1998年3月审议通过,历时数年。这期间华为也经历了巨变,从1995年的销售额14亿元、员工800多人,到1996年26亿元,再到1997年销售41亿元、员工5600人,到1998年时,华为已经是一家年销售额89亿元、员工8000人的公司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华为对企业的行为作了比较深入的思考,长达16400字的“华为基本法”,包括了华为核心价值观和一般管理政策。尽管中国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基本法”,尽管可能被冠之“XX宪法”、“XX大纲”、“XX精神”。但是没有哪家企业的管理大纲受到华为基本法这样的关注。说实话,“华为基本法”总结了中国民营企业第一次面向未来的全面思考。

      根据德鲁克的研究,一个事业理论包括三个假设:第一,对企业所处环境的假设;社会及其结构、市场、顾客、技术等。第二,关于企业使命的假设。第三,关于实现企业使命所需的核心能力的假设。华为基本法规定每10年修订一次,与德鲁克的说法毫无二致,这恰恰说明了基本法的生命力所在。

      关于外部环境的假设决定了一个企业将因什么得到回报。关于使命的假设规定了企业把什么结果看作是有意义的,换言之,这些假设指明了这个企业认为它对整个经济和社会应作出何种贡献。最后,关于核心能力的假设则明确了企业必须努力的方向,以维护领先的地位。

      当然,这些听上去会让人误以为很简单。实际上,要达到一项清晰的、前后一致的、有效的事业理论要花多年时间,要经过艰巨努力、思考和实验。然而,要取得成功,任何企业都必须确立其事业理论。

      最近二三十年来,中国引进了大量的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和工具。各种成功秘诀更是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对象:什么营销大师诀窍,成功经理人必备秘诀,管理者的XX种技巧,XX的经营管理技巧,管理赢家技巧XX则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其实,这些所谓成功秘诀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特殊环境下结合自己的感悟而得出的,只不过是“形”, “术”,而不是智慧之本源,智慧之“道”。时过境迁,别人所谓的成功秘诀你无法复制。一个企业只有有了自己的纲领,有了自己特定的目的和目标,才能在商战的海洋中免遭“灭顶之灾”。否则,企业领导者再强调“成功秘诀”,再强调“执行力”、或者其他诸如“没有任何借口”、“细节决定成败”这样的口号,也难免迷失方向。殊不知,这些口号,甚至包括“全面质量管理”、“经济价值分析论”、“标杆法”等有效理论,都只是有力的工具,其作用主要是以不同的方式来做已经在做的事情。而对今天的中国企业来说,“做什么”已越来越成为管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某公司昨天还是超级明星,一转眼却变得停滞不前,挫折重重,麻烦丛生,而且常常陷入似乎是不可控制的危机中:这样的故事人们已经听得多了。在几乎所有这些危机中,根本原因并不是事情做得太差,甚至也不是做了错误的事情,在大部分情况下,做的事情是正确的———却没有成果。

      为什么出现这种明显的悖论?因为企业赖以建立和经营的假设已经不再适应现实。这些假设形成企业的行为,决定它们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明确规定它们认为有意义的结果是什么。10年过去了,企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变了、客户变了、技术变了、竞争对手变了,如果华为还是墨守成规,继续按照10年前的假设去做,麻烦将不可避免地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