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获9476万
工厂搬迁补偿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安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日前,公司与建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关于公司下属建德化工厂整体搬迁及补偿有关事宜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建德市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原由新安股份租赁的建德化工厂范围内共计69546.86平方米的土地。新安股份按约定在2007年12月10日前处置好厂区的建筑物、附着物及化工废弃物,移交给建德市土地收储中心。
新安股份表示,公司可获搬迁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因厂区内有23.95万元非经营性资产已在改制时剥离,公司实际可得补偿金额为9476.05万元,补偿金由建德市土地收储中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7年12月20日前分三期向新安股份支付。(袁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