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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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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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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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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建立银行业衍生品业务联系机制
    2007年07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苗燕

      

      今后,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将与监管机构建立起定期的沟通机制。日前,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通知称,为构建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交流平台,提高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监管的有效性,推动我国银行业衍生产品业务健康、快速发展,银监会决定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

      联系机制由银监会组织,取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尚未取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参加。

      据了解,联系机制是根据原则导向监管理念建立的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发展研究、监管政策沟通与同业交流的监管协调机制,包括“高管会议”与“工作会议”两种形式。会议形成的共识将纳入到相关的监管政策中。

      “高管会议”主要由成员机构主管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副行长参加,主要就银行业衍生产品业务发展中需要沟通协调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工作会议”主要由成员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主要就银行业衍生产品业务发展中关于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需要沟通协调的问题进行讨论,原则上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每次会议将设定主要议题,包括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业务创新进展、市场前景判断、面临的各类风险的管理框架、基础环境建设、监管政策讨论、研究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国际经验,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的监管协调事项等。

      根据《通知》境内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均适用本通知各项规定。外国银行分行以主报告行名义参加联系机制,参加联系机制的人员应为主报告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