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2007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与200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九、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附件1:表决议案”中的议案序号不一致。现更正为:上述两项内容中的议案序号采用200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公告中的议案序号,议案序号对应的内容不变。
正确的为:
九、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为5万吨/年己二酸项目建设进行非公开募集资金事项》
3.01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3.02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04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3.05发行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3.06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具体可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单一机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具体发行对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3.07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 “5万吨/年已二酸项目”。该项目将结合太化多年生产该产品的经验,吸收国内外己二酸生产工艺的新技术,采用环己烷法和DCS工艺控制。项目总投资416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67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702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83866万元,实现利税3345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为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3.0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0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4、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5、审议公司《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表决议案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