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07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东方电机 股票代码:600875 公告编号:临2007-018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注意到,2007年7月5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在最新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有关地方税务机关,对国务院1993年批准到香港发行股票的9家上市公司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仍在执行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对于以往年度适用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属于上述9家上市公司之一,本公司注意到这个报道,目前正在与税务机关就该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可能给本公司造成的财务影响进行评估,待情况明确后,本公司将及时做出公告。
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审慎从事。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