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金融服务业,银行为客户创造各种有利的、安全的环境是其职责之一。同时,作为经营货币业务的特殊企业,其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了。固然,在本案中,蒋先生的轻信、疏忽与直接错误操作是导致自己资金损失的主要原因,工商银行也在其ATM机屏幕上增加了“任何ATM机外的提示或表示均非本行行为”等风险提示内容,可以将其视作为其尽了一定的提醒义务。但是为什么在银行ATM机前始终会存在这样的“虚假通告”呢?ATM机为什么老是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故障呢?银行的ATM机为什么总能成为不法分子诈骗钱财突破口呢?这些管理疏漏是值得深思的。
案件中的蒋先生在ATM机发生故障后按常规拨打被告服务电话95588,接通时间为一分零三秒,却无人应答,这应该说是整个诈骗案的导火索。本案显然是对于银行客服系统缺位敲响警钟。
就在案发第二天,在工商银行苏州市景德路分理处已正常营业的时间内,犯罪嫌疑人张贴的“操作须知”仍张贴在原处。以“虚假告示”骗取银行卡取款人信任后骗取密码、进行资金转移的诈骗案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银行也曾经试图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宣传不要轻信这些“告示”中的内容,但是如果可以定时或者不定时地到各个ATM机前进行巡查,使得这些类似于黑广告的虚假告示没有可乘之机,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欺诈行为的发生才是根本之道。
同样的,ATM机上装有摄像设备或者被不法分子用各种手段在出钞口上设障,从而给存款人造成损失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银行的管理缺位所导致的。 如果银行可以增加ATM机维护的频率,完全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小损失的可能性。
长期的垄断优势使得不少银行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了一些思维定势,这些思维定势中却唯独缺少了一些“服务”精神。投资是为了更多的产出,获取更高的收益,这是企业的经营之道。事实上,服务精神也应该看作是一种对于客户的投资。在这个信用社会中,良好的服务是获得客户信任的开端,也是其利润链条中的开端。外资银行正是凭借“优良服务”这块金字招牌吸引了不少高端客户的青睐。
如果银行可以改变一下思维模式,将这些维护ATM机安全、存款人资金安全的人力、物力的成本投入,视为是更多利润产出的第一环节,也许服务精神才能在银行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