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家上市公司齐声宣布停牌,“闭门谢客”的原因不谋而合———昨日由本报报道的国家税务总局对9家上市公司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叫停的最新通知,为此“各自算账”也显得颇为必要。
面对突然叫停的到期所得税优惠政策,9家上市公司今日同时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其中,除创业环保表示,目前已经按照通知要求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通知的下发及实行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之外,昆明机床、青岛啤酒、广船国际、东方电机、马钢股份、北人股份、S仪化和S上石化等8家公司则多表示,此事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目前尚无法评估,且目前也无法排除各公司优惠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各公司表示正就此事件与税务机关就该事项进行沟通。
作为“特例”的创业环保表示,公司前身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渤海化工于1998年、199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公司于2000年12月完成重组。创业环保强调,重组当年,置出的业务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置出业务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5.7万元,置入的业务执行33%企业所得税税率,且从2001年开始至今,公司始终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通知的下发及实行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尽管如此,创业环保却仍然表示,对于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其他问题,公司也正在同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具体影响目前尚无法评估。
根据这一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有关地方税务机关,对上述9家境外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征管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加以执行,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仍在执行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对于以往年度适用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理。通知同时表示,对于具体纠正情况,要求于2007年8月1日前书面上报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