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6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给公司9位董事。会议于2007年7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章程修正案》
本次对原章程的修正包括对原有条款的修改和新增条款两个方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条款:
1、章程第二百五十六条原文: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在上半年制定并予以公告。
修订为: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在上半年制定并予以公告,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原文: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修订为: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增加条款: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原章程此后条款序号依次向后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批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根据深证上【2007】56号《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修订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详见巨潮资询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河西支行申请贰仟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0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