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通讯、签字同意方式,分别审议以下议案:一、本公司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与空中客车公司就购买20架A320系列飞机签定飞机交易合同;二、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航”)与波音公司就购买25架B737-800飞机签定飞机交易合同;三、将25架B737-800飞机交易事项报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应参与审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2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遵照上述决议,本公司将与空中客车公司就购买20架A320系列飞机签订合同。根据该合同,空中客车公司将于2009年3月至2010年8月向本公司全部交付20架A320系列飞机。A320系列飞机的公开市场报价(“目录价格”)为每架6650万美元—8590万美元。本次飞机购买合同交易金额是经合同签订各方以公平磋商厘定,实际交易金额将低于上述目录价格。
该交易资金来源将由本公司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融资解决,有关交易的融资尚未与任何银行订立有效的合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进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有关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事宜。
二、遵照上述决议,厦航将与美国波音公司就购买25架B737-800飞机正式签订合同。根据该合同,美国波音公司将于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向厦航全部交付25架波音B737-800飞机。根据美国波音公司的目录价格, B737-800飞机的目录价格为每架7050万美元—7900万美元。本次飞机购买合同交易金额是经合同签订各方以公平磋商厘定,实际交易金额将低于上述目录价格。
该交易资金来源将由厦航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融资解决,有关交易的融资尚未与任何银行订立有效的合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进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有关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事宜。
三、根据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上述飞机交易事项中厦航与波音公司就购买25架B737-800飞机签定飞机交易合同将提交本公司最近一期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厦航为本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据本公司所知,空中客车公司、美国波音公司及其分别的主要股东或可以实际控制交易对方经营管理的人均独立于本公司和本公司关联方,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由于合同谈判的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会不能确定有关合同能最终顺利达成一致并签署。上述飞机购买合同,一经签订,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预计上述飞机的引进将使本公司运力水平提高,以本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可用吨公里计算,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所购买的飞机(包括37架波音B737-800飞机、6架波音B777货机、2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将使运力增长约19.5%。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根据上述交易引进的飞机将有利于本集团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升本集团经营能力,有助于为旅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增强本集团核心竞争力,从而符合本集团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