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经判决,其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诉讼事项已公告于200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2007)望执字第198号执行通知书:限我司于2007年7月9日前按照(2007)长中民二终字第084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六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予以强制执行。
根据(2007)长中民二终字第0848号民事判决书,评估、拍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如下机器设备:干法PU革生产线、湿法PU革生产线、湿法PU革生产线(意大利)、贴合机、1800MM湿法PU革生产线、湿法服装革生产线、锅炉(WNS6-125-YC(Q))、磨皮机(HB10401)、TFJ-1高速分离搅拌机(J200-A)、DMF回收塔装置、弹性PU服装革生产线、弹性PU服装革干法生产线、锅炉、飞马牌玻璃钢冷却塔(BHLG-200X3)。上述机器设备评估价值净值为3058.6万元。
二、截止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本公司累计涉诉金额为114250.50万元(本金),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暂无法判断,具体数据以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公司因2003、2004、2005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已自2006年4月13日起暂停上市。由于本公司2006年度扭亏为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三、备查文件
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下达的(2007)开执字第534号《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