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7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7———01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9日上午9时在公司十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姜国臣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36,665,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沈阳市联营公司剩余40%国有产权的议案》。
同意以13921.8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转让的沈阳市联营公司剩余40%国有产权。
本次收购联营公司剩余40%国有产权后,本公司将拥有联营公司100%产权。公司将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经营结构的调整、经营品牌的整合、管理手段的提升,将欧亚联营打造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强势企业。
同意票36,665,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由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卢桂馨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