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最高限额1500美元 中俄个人电汇昨起开通
2007年07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谢晓冬
记者日前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获悉,自2007年7月10日起,中俄两国居民即可通过各自的邮政系统进行个人的国际电子汇款业务,其单笔最高限额1500美元,双方暂不办理机构到机构的汇款。
其中,中国邮政发汇币种为美元,不接收元以下货币;兑付币种为美元或人民币,美元与人民币间的转换及汇率确定由中方邮政完成;俄罗斯邮政发汇币种和兑付币种均为卢布。美元与卢布间的转换及汇率确定由俄方邮政完成。
据介绍,双方汇票有效期为自发汇之日起40天。业务资费则暂按邮政实物汇票业务资费标准向汇款人计收。兑付汇款时,中俄邮政均不向收款人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