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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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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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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和整改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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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2007年07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07-01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12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及整改计划》(详情请登录www.sse.com.cn查阅)。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 7 月 11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07-01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情况报告及整改计划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公司”、“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建立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特别提示: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董事会的四个专业委员会,在经营过程中发挥作用有限。

      2、公司对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关于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提高决策水平、管理能力等的培训仍然有限。

      3、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采购、销售、生产、资金等资源整合工作仍然有限,没有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资源调配的优势。

      4、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沟通方式较为单一,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交流较少。

      5、总部职能部门功能偏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侧重各子公司个体。

      第二部分 公司治理概况:

      从上市至今,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已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设置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公司管理体系,制定并认真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公司将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进一步从体制、制度和程序上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范公司的决策失误,规避市场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

      1、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发挥股东大会的职能。

      2、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各司其责,充分发挥相应职能。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4、管理层

      管理层能够前面尽责的履行职责,公司建立了总经理到职能部门经理各个职位详尽的《岗位职责》,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保证并促进管理层尽职履行义务的规范文件,并得到良好执行。

      4、独立性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5、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三部分 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董事会的四个专业委员会,在经营过程中发挥作用有限。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成立四个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各委员会组成人员都是在相应领域具有相应精深知识、工作背景的资深人士。实际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董事会各项提案审议,主要采取大家集中讨论的形式,这一方式能较充分利用各位董事的专业知识,但对于出具更为专业深入意见仍有局限。

      2、公司对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关于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提高决策水平、管理能力等的培训仍然有限。

      公司一直重视对监管部门各项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以便于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但其他需要补充的知识,主要以咨询、顾问等方式解决,缺少更为长期、合理的培训规划。一方面是有关人员工作繁忙,另一方面是存在自身实际规范治理就是良好公司的思想,未能形成较好的制度。

      3、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采购、销售、生产、资金等资源整合工作仍然有限,没有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资源调配的优势。

      上市至今,各子公司的业务都得到长足发展,以总部为核心的统筹管理下,内部资源整合与协调功效日渐显著,但受到营业所在地、业务类型、客户类型、客户分布较大差异的条件限制,此项工作一直在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稳定进行。

      4、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沟通方式较为单一,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交流较少。

      公司注册地位于较为偏远的青海,较之沿海等发达城市,有信息闭塞的弱点,公司上市至今更多注重实业经营,与投资者沟通、积极互动一直有限。

      5、总部职能部门功能偏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侧重各子公司个体。

      公司总部的职能定位主要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运营监控为主,未能更为深入细致的介入子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四部分 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针对上述不足,公司将安排以下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第五部分 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的成立及其成功地运作,是西部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东西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典范,实现了广东新兴乡镇企业与青海传统国有企业在体制、资源、管理方式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公司总部偏重于发展战略管理和财务控制,较少介入直接经营的方式,既保证公司总体发展的一致可控,又使业务差异较大的不同子公司具备足够的灵活性充分发展。

      充分利用独立董事制度引入财务、行业、企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制定提供专业建议。公司的独立董事周继芝女士是高级会计师、曾任大中型公司的总经济师或财务总监,季荣华是企业管理专家,杨学桐和丁宝山是行业专家。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是持续公司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强公司治理创新是公司的重要工作,我们也将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探讨更好的公司治理制度。

      以上为我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及整改计划汇报,欢迎广大投资者、利益相关人、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对我公司的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

      公司的专门联系电话:0971-6249618

      联系邮箱:liuwzhd@21cn.com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