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7日
●除息日:2007年7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3日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7年5月23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现将公司有关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2006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78089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分配股利共计13904486.55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7日
2. 除息日:2007年7月18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3日
三、分派对象
2007年7月17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对于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45元。对于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50元。
3、同济大学及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均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1-65985860,65983325;传真:021-65984903
联系人:王顺林 杨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121号同济科技大厦17楼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