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科技及相关高管
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2007年07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国药科技和公司董事长廉弘、总经理周雪华、财务负责人惠忠、前任董事长闫作利、前任董事张跃伟予以公开谴责,并拟抄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将此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经上证所审核,国药科技主要存在如下违规事项。第一,公司于2006年6月未经董事会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药提供1900万元担保,也未及时披露。第二,公司于2006年度6至12月间未经董事会审议向海南兴源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兴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了6790万元、3315.53万元资金。该事项无真实业务背景,也未及时披露。第三,公司于2006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3924万元用于对山西云中制药的增资,该等款项已于当年1月10日验资到位。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反映,对前述公司增资后,公司并未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相应的股权,而是通过协议将公司对该公司的54.5%权益全部转由非关联方北京新奥特集团持有。该事项无真实业务背景,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此外,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出售子公司湖北春天医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出售行为,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但目前公司已开始履行该项协议,收取了出让股权的大部分价款,拟出售资产的收益权已属受让方海南兴源电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述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