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推动的“分批指导证券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悄然展开,6家被确定为试点的证券公司已全部向监管部门报送了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确定合规总监人选。
这6家证券公司分别是中金公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国金证券和泰阳证券。
形成内部约束制衡
据悉,监管部门推动这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合规管理制度,保障券商依法经营、合规运作,并形成内部约束的长效机制,以解决券商内部约束缺位、相互制衡失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脱节等问题,从而实现行政监管与公司内部约束良性互动,实现监管机制由行政监管为主向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转变,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有6项:对公司的制度进行合规把关;对公司重大业务、重大决策进行合规审核;进行合规监控和合规检查,提交合规报告,实时发现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并督促解决;组织合规培训,培育合规文化;为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合规咨询;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对于开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点工作的背景,有关人士介绍说:“反思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表明,证券公司风险集中爆发的原因虽各有不同,但归根结底还是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缺失,严重违法违规,最终招致灭顶之灾。在综合治理过程中被处置的公司,无不是因为违法经营造成风险集聚并恶化,才被托管和关闭的。进一步来说,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也是巩固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手段,通过综合治理,规范证券公司经营的一系列制度已经确立,‘有法可依’的基础已经具备,而要真正实现‘有法必依’,防止这些制度成为花架子和空摆设,就必然要求有专业人士、专设岗位和专设部门作为保障,并完善相应的约束和制衡机制,从而通过机制的作用来推进相关制度切实得到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推动证券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从监管者的角度来说,合规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进将有力推动监管机制转型,实现由监管部门被动执法向证券公司主动守法的转变,这一转变既能有效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向善而为’的经营导向,也能更有针对性地配置有限的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由于合规总监对内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外向监管部门负责,监管部门也希望通过这一机制,实现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制度布控风险后患
“简单地看,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两种风险:一是财务方面的风险,二是合规风险。从监管的角度看,(财务)风险监管和合规监管是机构监管工作的两翼,财务风险会给证券公司带来损失,因此财务风险监管的着眼点是保护公司利益;合规风险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死存亡,因此合规监管的着眼点是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前者,监管部门采用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监管,对于后者,监管部门也在推动设立合规总监、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的工作。从刚刚发布实施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中可以看出,二者在分类评价的体系中所占分值的权重都比较高,监管部门的监管导向是非常明确的。”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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