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07年07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07—01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由于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做为筹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其所持有本公司111300000股限售流通股(原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7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0日。
目前,经与工大高总沟通,获悉工大高总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