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与网络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07年7月1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赞成票10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0.91%。
董事唐飞来提出反对意见的理由是:该规定需明确如果由于审计不当造成公司生产经营损失的责任,明确与监事会监督的关系和权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原条款: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修改后: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2、原条款: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后: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至五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同意选举黄宪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0.91%。
同意聘任易风林(简历附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河源市紫金天鸥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0.91%。
独立董事辛全东提出反对意见的理由是:首先,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没有按照投资比例提供借款担保的义务;其次,公司为非控股股东,广东河源市紫金天鸥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天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未能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资金的使用与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
天鸥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采购、加工、销售;新型材料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国内商业贸易业务(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系我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30%)。
该公司下告铁矿目前正在建设期,预计年底可建成投产。依据该公司《下告铁矿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前资金需求为1.1亿元,为确保该矿山在年底建成投产,天鸥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申请六年期固定贷款1.1亿元,由公司股东双方提供担保。
截止到2007年5月,天鸥公司资产总额为20484.2万元,负债总额为998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7%。
鉴于该公司当前的建设和经营情况正常,内部资金使用控制严格。该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
为天鸥公司六年期固定贷款1.1亿元按股权比例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即提供3300万元的担保)。
到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4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2%。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3日
附:简历
黄宪辉,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县支行会计员、信贷员、人事秘书、人事秘书股股长,天矿办事处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地区分行副科长、科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稽核审计处任科长兼资产保全科科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稽核监督局综合处工作,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处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审计评估部高级副经理,中国华融南昌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华融南昌办事处总经理助理。
易风林,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曾在日本名古屋大学进修两年。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计控部技术员、科长、副部长、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现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海鸥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