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12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京伦饭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27日、7月5日、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126人,代表股份514,623,9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7.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作出通过“议案一”的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一”时,关联股东未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具体的回避情况为: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信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审查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方式
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7、上市地
8、募集资金用途
9、增发股票决议有效期
10、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议案六、审议关于2007年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07年公开增发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2.表决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寿春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