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7年07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ST黑龙 编号:临2007-020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7年5月21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09号《关于受理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
2007年5月28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函[2007]0537号《关于对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补充意见函》。按照该《意见函》要求,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及时向上交所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期限。
现将本公司恢复上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黑龙集团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签订之《股份转让协议》,国中水务将受让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黑龙股份70.21%的股份, 共计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经双方协议,国中水务于近期支付该项转让之部分预付款。
2、根据黑龙股份于2007年5月16日与国中水务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国中水务向黑龙股份转让国中水务持有的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 LIMITED 100% 股权。国中水务日前正在国内进行多项资产收购和竞买活动,以进一步优化其资产。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3、黑龙集团公司的黑龙股份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已报请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关于恢复上市申请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