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7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7月1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当天交易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义井街20号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邢亚东先生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代表股份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52688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代表股份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议案》
此议案经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和正信专字(2007)第3-035号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553406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331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1991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9427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反对3763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15525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5万吨/年己二酸项目建设进行非公开募集资金事项》
此议案共有9个议项
3.01、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2542005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96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15744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
3.02、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情况:同意254229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5817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
3.0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254242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5687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
3.04、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2542011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6104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3.05、发行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07年4月18日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2007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254196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643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1611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
3.06、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具体可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单一机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具体发行对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2542005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611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3.07、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 “5万吨/年已二酸项目”。该项目将结合太化多年生产该产品的经验,吸收国内外己二酸生产工艺的新技术。项目总投资416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67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702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83866万元,实现利税3345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为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2541975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614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3.08、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254190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反对661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1615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3.0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2541975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614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3.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时间的事宜。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2541975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6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16140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4、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决定将6000吨/年高纯超细高活性氧化镁项目进行调整变更为3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二期12万吨/年工程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2536156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反对28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22273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
5、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2536051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39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22273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
6、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2536051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反对28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22378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表决结果:根据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