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 7 月6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7 年7 月12 日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湾新区征地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关于杭州湾新区征地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追加投资和提高持股比例至75%的议案》。
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9日,注册资本为800万人民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2004年12月18日,经上海富凯股东会决议,孙雪芬将其持有的公司12.25%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启天;上海富凯申请变更为中港合资企业并同时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135万元(折合500万美元),实际增资3,335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1,779万元,香港启天增资1,556万元(以等值美元现汇缴付)。
2005年1月25日,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已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批[2005]135号文件批准,上海富凯于2005年3月28日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外资沪松合资字[2005]0402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香港启天持有40%的股权)。2005年4月1日,上海富凯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合沪总字第038120号(松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富凯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限为:自新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双方各缴付不少于增资额的15%,余款自新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海富凯共收到注册资本1,714,933.59美元,其中本公司缴纳1,184,429.20美元,占实收资本的69.07%,香港启天缴纳530,504.39美元,占实收资本的30.93%。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平衡协调各控股子公司外方股东的股权比例,加大对上海富凯的投资,公司决定在2007年9月底前向上海富凯出资2,565,570.8美元,其中1,815,570.8美元系依据原合资合同应缴纳的出资,其余75万美元系对上海富凯追加的投资。本公司对上海富凯追加投资已取得外方股东香港启天实业有限公司的同意,香港启天实业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订协议,减少对上海富凯的投资。全部注册资本实际到位后,上海富凯的注册资本不变,仍为500万美元,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富凯的股权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75%,香港启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富凯的股权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25%。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海火机”)成立于1993年12月4日,位于慈溪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72.6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香港启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
新海火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只有约15亩,生产条件有限,不能适应公司生产发展。同时,由于该公司处在慈溪市二环线以内,市政府不鼓励在该区域发展生产制造业。因此,自2001年起,新海火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停止了打火机生产和进出口业务。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天会审(2007)1194号《审计报告》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新海火机净资产帐面值为5,722,109.96元。
经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勤评报字(2007)第86号《评估报告》评估,截止2006年12月31日,新海火机净资产评估值为8,716,348.93元,增值2,994,238.97元。
现本公司已在杭州湾新区征地257.1亩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基地,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新海火机的75% 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徐百治,以净资产评估值8,716,348.93元为基准,转让价格为6,537,261.70元。香港启天已来函放弃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并同意公司将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徐百治。
公司已于2007年6月30日与徐百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该协议于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停止了打火机的生产和进出口业务,本次转让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收入不构成影响。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整合公司的进出口资源,统一管理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项进出口业务,提升业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的水平,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对外出口,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出口形象,公司拟于2007年8月初在原有国际营销中心的基础上设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柳荷波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实收资本:贰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该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六、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公司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
七、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查情况、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新海股份: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
八、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该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武祥、独立董事张大亮、董事长黄新华、董事华加锋和董事刘云晖5 人组成,公司董事长黄新华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亚岚、独立董事张大亮、董事孙雪芬3 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潘亚岚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武祥、独立董事张大亮、董事华加锋 3 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武祥、独立董事张大亮、董事金树建3 人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张大亮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九、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2007 年7月13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四和第八项预案需要提请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宁波证监局(甬证监发[2007]52 号)《关于宁波辖区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39 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学习公司治理有关文件,并制订了详细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从5 月份开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需尽快设立董事会的下属专门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使之更好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二)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信息披露的敏感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活动加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概述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依据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设立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不断夯实公司规范治理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能得到切实执行;有方便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决策的制度安排,在重大事项决策中采用网络投票制;公司上市后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法定程序,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股东大会议程均安排与会股东专门的发言时间;每次会议均有完整的会议纪录并由证券部妥善管理,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及时、充分地披露。
2、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有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 名(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不仅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而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的投资发展和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地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内部董事6 名,各位董事在专业方面各有特长,勤勉尽责,能够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形成正确决策。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监事会现有3 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及听取管理层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4、经理层: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层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公司制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经营管理层能够依照该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也没有出现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现象。
5、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容涵盖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募集资金管理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公司基本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能够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能够对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存在重大失控风险。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内部稽核的体制较完备、有效。公司聘用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二)独立性运营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实行“三分开”、“五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资金;控股股东也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挤占、挪用本公司资金,或者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业务体系完整。
2、在人员方面,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
3、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和销售系统,产权明晰,商标等无形资产均由公司拥有。控股股东黄新华先生已经与公司签署协议,授权公司无偿独占使用其拥有的境外注册专利直至专利保护期结束。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所有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中心),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备忘录第8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常规性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能够得到保障。
(四)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管理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责任人,以在公司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开设投资者关系电话、等形式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解答投资者疑问,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的激励、监督和约束,公司在员工的考核、绩效挂钩、奖惩方面已制订了薪酬考核办法,对员工也进行了奖惩挂钩,实施了绩效考核。公司一直关注与股权激励相关政策的出台情况,也正在积极进行研究准备工作,待条件、时机成熟推出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司尚未建立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原因:公司上市以前规模较小,不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
公司虽然在形式上未设立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董事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进行分工合作。
(二)对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进一步加强培训
原因: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地修订更新,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更新,作为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强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熟知相关法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掌握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增强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敏感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才能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这种趋势。同时,对于直接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和规范运作管理的公司证券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需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其进行相关培训,尽快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原因:公司上市时间较短,投资关系管理工作未能全面开展。
虽然公司已根据相关制度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但因公司上市时间尚短,很多投资者对公司不甚了解,仅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不能使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公司将在今后采取更多的沟通方式来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交流的顺畅,借鉴其他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逐步提高和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建立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整改措施:计划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
整改时间:2007年8月底前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后期培训
整改计划:
1、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有关法规和制度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2、对证券部等直接涉及信息披露事务和规范运作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新招聘人员,及时组织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宁波证监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组织的董秘、财务总监相关业务培训。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持之以恒、逐步完善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三)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公司已在全景网建立了与投资者网络联系的互动平台,在公司网站开设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平时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留言的回复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档案。公司部分股东大会将继续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董事、监事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认真举办年报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交流会,最大限度地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整改时间: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完善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人员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中层骨干员工持股,抑制“一股独大”风险
公司不仅高层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如公司财务、销售和采购等部门的部分员工也持有公司的股份。这些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一致,不仅增强了公司内部的凝聚力,也提高了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的执行力。他们作为公司的骨干人员,同时也代表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能有效地抑制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风险。
(二)公司治理中重视安全防范工作
自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安全工作守则,配备了周全的消防安全设备,全体员工都严格遵守安全守则,能熟练使用安全设备。公司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新员工进公司第一件事就是安全培训,定期再接受后期培训,从根本上加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公司组建了一支具有过硬专业技能的专职消防队,在市级各类消防技能大比武中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周围地区的安全。公司每年举行大规模的消防演习,用实际演练的方式增强员工自救能力,增强消防队的应变和救护能力,防患于未然,将安全风险降低到最小。
(三)公司治理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
在“激情生活 新海创造”的企业文化精神的指引下,公司党、工、团和企业文化部共同合力开展发扬企业奋斗精神、加强公司内部凝聚力、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和促进与当地居民和谐共处的多项活动。从员工集体大跳绳到党员活动,从夏日纳凉晚会到送文化下乡,从领导与员工的对话到新春家属座谈会,公司的企业文化内涵越来越丰富。公司的企业文化实现了“七个一”,即拥有了一张新海报,一家新海网站,一支新海广播,一首新海之歌,一台新海文艺晚会,一个高层领导与员工的对话制度,一套培训教育体系。在“七个一”的基础上,公司更把企业文化延伸得更为广阔。 公司工会建立了互助帮困基金,为遭遇变故的员工家庭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从而也稳定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石。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广泛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良好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xinhaigroup.com
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0574-63029192
邮箱:xhlighter@xinhaigroup.com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编:315300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至以下部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gszl@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main/disclosure/bulliten/gszlwjcy/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fsjgb@szse.cn
宁波证监局: nbgszhl@csrc.gov.cn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5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7月30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
6、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7年7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政编码:315300
(5)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号码:0574-63029192
(6)联系人:孙宁薇 郑清
8、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2号文批准,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0.22元,募集资金173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概算1205.95万元,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168.05万元。本次变更实施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技改项目、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技改项目和年产4000万支点火枪技改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原计划在慈溪市慈东工业区B41、B43地块内实施。
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杭州湾新区征地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国元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对变更项目实施地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保荐意见:
“1、根据《招股说明书》的约定,新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技改项目、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技改项目和年产4000万支点火枪技改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原计划在慈溪市慈东工业区B41、B43地块内实施。
2、新海股份上市后,慈溪市政府加大了对新海股份的扶持力度,批准新海股份进入杭州湾新区,因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杭州湾新区,详细地址为“慈溪市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该地块距离新海股份现有生产基地4公里。
杭州湾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地处环杭州湾地区上海、杭州、宁波三大中心城市经济金三角的中心,新区内分别设有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南线引桥穿区而过,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十分明显。新海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在杭州湾新区内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
3、本次仅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新海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新海股份《关于杭州湾新区征地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此,本保荐人对新海股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事项无异议。”
二、变更项目实施地的原因
鉴于公司上市后,慈溪市政府加大了对公司的扶持力度,特批准杭州湾新区部分土地作为公司募集资金实施用地。为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期发展,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杭州湾新区,详细地址为“慈溪市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距离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仅4公里。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按原计划进行。
公司已与慈溪市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购置土地257.1亩,其中169.1亩作为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加上征地所支付的契税等费用,共计支付3304.214万元,从募集资金中支出。剩余的88亩土地留待公司后续发展使用,相关费用1719.52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完成项目的政府部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保荐人意见
附:杭州湾新区简介:
杭州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北濒杭州湾,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环杭州湾地区上海、杭州、宁波三大中心城市经济金三角的中心,新区内分别设有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2008年即将全线贯通的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杭州湾大桥南线引桥穿区而过,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十分明显。
新区按道路、供电、工业供水(生活供水)、排水、排污、电信、供热、燃气及土地平整“九通一平”的标准建设,园区已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
新区着眼于未来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引进技术、资金密集和高附加值服务业项目为目标, 入区企业除享受中央政府赋予出口加工区、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外,对于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外资额度巨大项目和对于新区开发建设有重大意义的项目,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在项目筹建、土地使用、基础设置配套、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对外贸易、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扶持。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