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938,2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7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1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ST方兴参与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否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公司的保荐机构没有发生过变化。
保荐机构对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股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出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ST方兴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ST方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至*ST方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12个月之日(即2007年7月18日),*ST方兴限售股份持有人安徽华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限售承诺未完全履行完毕,其持有的5%的限售股份将于2007年7月18日解除限售,其余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股份持有人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蚌埠市珠光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售承诺完全履行完毕,其分别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于2007年7月18日解除限售。
鉴于*ST方兴限售股份持有人的限售承诺未完全履行完毕,本保荐人将督促其继续履行就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诺。
*ST方兴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ST方兴董事会提出的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938,2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1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1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