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九成受访者
支持“小产权房”买卖
2007年07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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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策划:柯鹏 李和裕
统计整理:实习生 唐皓
建设部上月发布了风险提示,就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发出呼吁,建议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北京等地还已明确表示,将部署调查“小产权房”等土地违规开发建设,可视作对市场内“小产权房”的整顿即将展开。
从概念上简单解释,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造房,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
显然,“小产权房”有不受法律保护等风险,但面对高房价,市场内还是有不少人暂时选择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的“小产权房”,甚至有人呼吁将“小产权房”合法化。本期的《上海证券报·地产投资》就与知名房地产门户网站“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再次联合进行调查,希望能从中一瞥市场的端倪和百姓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