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平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山东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在定期走访机构投资者的同时,设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门的公众评议平台,详细内容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
邮政编码:2501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igang.com.cn
公司电子信箱:jggf@jigang.com.cn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迟才功
电话:(0531)88865480
(0531)88865661(证券部办公室)
传真:(0531)88865265
E-mail:jggf@jigang.com.cn
(2)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gszl@csrc.gov.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list22@secure.sse.com.cn
(4)山东证监局: songyh@csrc.gov.cn
欢迎广大投资者随时关注本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程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济南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07-014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山东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积极贯彻执行,并组成了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任成员的自查小组。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公司需加强内部管理体系的科学化、体系化建设,主要包括董事会内各董事职责分工,高管层的选聘、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建设,公司组织机构的完善等;
3.完善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运作,进一步提升职能作用;
4.公司下属子、分公司运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在新形势下公司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三)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
(四)公司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来增强公司规范运作
二、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12月,是由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岭铁矿和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四家法人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公司22,000万股A股2004年6月14日发行,并于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的股票交易代码为600022。公司现总股本为13.536亿股。
公司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钢材、水渣生产及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禁止储存)、铁矿石及类似矿石销售、煤气供应及自营进出口业务。
公司拥有从原料、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产、供、销系统,主要从事钢铁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碳素结构热轧中厚板、A、B级船用板、高强度09MnNb耐用海水腐蚀船用板、AH32、AH36高强度船用板、09CuPTiRE耐侯性钢板、汽车制造用优质碳素热轧板、汽车大梁用热轧钢、锅炉板、压力容器板、花纹板、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圆钢等。
公司自创立以来,不断加快技术改造,目前已建成了国内最先进的大型球团竖炉;全部采用冶金前沿技术、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1750立方米高炉和120t转炉;国内独创、技术一流的铸坯热送直轧工艺和蓄热式步进梁式加热炉;国内轧制力最大、精度最高的中厚板轧机;形成了1750立方米高炉-120吨转炉-中厚板轧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现代化生产线。精良的装备保证了产品质量,提升了产品档次,保持了领先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
本公司控股股东是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现持有本公司68.69%的股份。本公司具有充分的自主经营能力,与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和其所属企业,以及其他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方面实行“五分开”,严格保持独立性,没有发生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自上市后召开股东大会15次,所有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由董事长、董事长授权的董事主持,历次股东大会均聘请律师现场全程见证。
为促进有效沟通,公司在网站(www.jigang.com.cn)中专门开辟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专栏,载有公司概况、企业文化、业务发展、产品展示、定期报告、股民咨询、路演平台、公司治理等资料。此外,公司还开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热线电话,随时听取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均不存在违反《济南钢铁股份有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股东董事3人、公司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来源于从事会计、钢铁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公司已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修订了本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经公司2007年5月24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各成员都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并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由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产生程序及职数均符合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制定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体监事在日常监督及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则办事。一是勤勉尽责,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程序、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监事会通过与董事会、经理层不定期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监事不定期下基层,及时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由2名经理组成,设总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并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对经理的权限、职责、产生、任期、工作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经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通过下达年度、月度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全过程管理;通过经常深入工厂车间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查看统计报表,掌握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召开每日、每周、每月的生产经营调度例会,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公司经理层严格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超越经营层权限的事项,一律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监事列席会议,能够确保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的倾向。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公司经理层兢兢业业,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经营,科学管理,不存在履行职务不积极、不忠实或违背诚信等的情形。
5.内部控制情况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旨在促进公司运作有效、高效,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公司建立了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特色、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国家对上市公司的具体要求,并涵盖经营活动重要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并通过有效的执行力建设,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2)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注重对各级授权的监督管理,责权利挂钩,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经营责任制考核、组织监督等一系列管理考核措施,对所属公司、分支机构等进行有效的日常控制、监督和调整,通过公司审计部门以及委托济钢集团的法律事务部门,对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采购、销售、加工、投资等各类合同进行审查,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利益,保障了公司合法经营。
(3)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要求各下属单位、企业和委派的财务人员加强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查,严禁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有效地保证了大股东不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根据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6.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自主生产经营、自主进行物资采购与产品销售,对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性;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基本不存在人员任职重叠及机构混同经营的情形;公司资产独立、产权明晰,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在资产转让与受让、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向银行贷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部的各项决策均独立于大股东。
7.公司透明度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的交易,并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持续存在。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人财物的浪费,本公司在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方面,包括设备检修服务、后勤服务、运输服务、水、电、汽的供应等方面,由济钢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这些关联交易,即可以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又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所以双方存在着必要的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均与相关企业签署了合同,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于2006年12月6日到公司现场进行巡检,并于2007年2月14日下发了《关于对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07】10号)(以下简称“通知”)。接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精神,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整改通知》中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相关方面进行积极磋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拟定了整改方案,并在规范运作方面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
8.信息披露管理
在日常运作中,公司一直能够严格执行各项信息披露规定,积极主动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及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信息的机会,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公司自上市以来,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和应切实履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均对信息披露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订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07年6月对《公开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改,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完善了信息披露工作的保密机制,建立了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报告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内部的重大信息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能够遵守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从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和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事宜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其他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上市以来,共发布了12 期定期报告,51项临时公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公司定期财务业绩情况、股权分置改革、收购等重大事项,以及应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没有出现定期报告披露推迟的情况。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通过严格的自查,认为公司治理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要求。公司在治理方面整体情况良好,对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不存在重大问题或失误。
但上市公司的治理作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综合自身建设、市场建设和政策法规等多方面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是一个持续的、永无止境过程,需要长抓不懈、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贯穿企业的全过程。伴随着本公司做强做大、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对公司治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和细化,不仅要在形式上满足监管的要求,还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水平,做到“形神兼备”,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虽然本公司已按照标准构建了公司治理的框架,实际运作也基本符合监管要求,但本公司清醒地认识到,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经验还不丰富,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工作是刚刚开展,还需要进一步积极地探索和完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1.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存在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于2006年12对本公司的巡检指出公司运作中尚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五分开”不彻底、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
问题原因:上述情况都发生在上市之初,其原因是公司上市之初,操作经验不足,对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运作规则理解不是很深刻,以致出现过上述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等情况。
2.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化和体系化
存在问题一:董事会内各董事职责不明确
问题一原因:公司对董事会内各董事职责明确分工的重视程度不够。
存在问题二:尚未形成经理层的选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问题二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目前公司经理层的产生机制是“公司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说明公司经理层的选聘机制有待改进和完善。目前公司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尚未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挂钩,但奖惩力度不够,公司在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力度还不够,还需进一步细化明确,形成体系。
存在问题三: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有待强化和完善
问题三原因:公司建立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架构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管理体系,在组织生产,从事有序的经营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通过委托管理形式由济钢集团法律事务部门为公司进行法律服务咨询;公司设立了财务处下属的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强化内、外相互补充审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3.进一步发挥董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决策效率
存在问题: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未有实际运作。
问题原因:本公司目前董事会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章程中也明确了每个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但在日常的决策中,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都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除必须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的事项外,一般情况下都是董事会集体共同决策,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显现。
4.公司需进一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存在问题: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问题原因:控股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运作也是公司规范运作不可或缺的部分。由于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且时效性强,加之制度的建设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对有关政策的理解深度、广度不够,均为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带来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风险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内控评价体系的健全三个方面。
(二)在新形势下公司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问题
问题原因:在证券市场全流通的形势下,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机遇期,随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逐步解禁,市场将进一步扩容,而作为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要面对广大股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新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充分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司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为此,需要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深入研究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资本市场。
(三)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
存在问题: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
主要原因:山东证监局在对公司巡检时指出:公司与集团部分关联交易行为不规范,例如为集团代建工程未建立相关制度、部分租赁资产定价不很充分,个别产品关联销售价格按市价调整不及时等。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全面,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文件规定贯彻执行不够好,沟通不畅,从而造成个别事项不够规范。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公司规范运作
存在问题:需通过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
问题原因: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种政策法规不断出台,使上市公司治理更透明、更规范,而作为上市公司高管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必须要熟知法律、熟知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致力整体工作质量的提高。为适应证券市场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客观上需公司将强化学习作为搞好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包括政策法规、市场形势、证券知识等在内的强化学习培训。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完善治理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1.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公司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就《整改通知》中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相关方面进行积极磋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拟定了整改方案,并提请公司2007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和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提高高管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能力。
三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进行细化,加强会议资料文档以及规范上市公司运营的管理工作。
整改时间:山东证监局巡检发现的问题在07年7月以前完成整改;另外,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将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2.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范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公司此次整改中加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建设的时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的职责分工,细化各董事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公司各董事的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二是完善公司经理层选聘办法、公司经理层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经理层内部问责制度,设计可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的考核体系。三是建立内、外相互补充审计体系和内部审计部门,并逐步扩大内部审计范围,强化和深化内部审计,全面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整改时间: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组织机构、公司经理层选聘、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内部问责等制度的制订力争07 年10月前完成,完善经理层选聘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还将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3.进一步发挥董监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作用
整改措施: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委员会的建设,重新明确专业委员会的范围,调整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细化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边界,制订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课题不定期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在保证现有专业委员会规范有效运作的前提下,适时扩大增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数量,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提升企业价值,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整改时间:制订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于07年7月前完成,并视公司情况每年每个专门委员会争取至少召开专题会议一次。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4.公司需进一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措施:对各子公司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讲座培训,公司证券部、财务处等部门加强下属企业的内控流程和内控制度完善的检查、指导工作。协助下属企业建立完善风险数据库,在公司开展内控自评和外审时,强化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和管理风险的评价和改进。
整改时间:2007年12月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人员
(二)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投资者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培训、参观考察、自学等多种方式来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二是建立完善IRM栏目, 运用网络手段建立与投资者快速、高效、低成本的沟通渠道,实行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化。三是增加一些主动性推介会活动,实行推介、座谈会议制度,通过网上、现场两种方式,每年与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员举行定期推介会议,邀请战略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新闻媒体举行座谈会,参观生产现场。通过面对面的沟通,缩短公司与投资者的距离,增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亲和力。四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股东大会,就股东关注问题接受记者采访,通过媒体报道实现与会股东与未与会股东信息上的平等。五是不断深入研究全流通时代资本市场中优秀企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维持与投资者良好的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整改时间:制订《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制度汇编》,组织培训学习在2007年10月前完成,每年的股东大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并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人员
(三)进一步规范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了关联交易事项的检查与监督工作,及时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及时修订和完善关联交易相应的管理制度,修订关联交易价格方面的规范和文件。所有关联交易业务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签订协议,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关联交易价格。在实施中,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挥关联交易审价委员会的作用,确保公司运作的独立性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整改时间:山东证监局巡检发现的问题在07年7月以前完成整改;另外,不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学习,增强公司规范运作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对新修订各项法规文件的学习与掌握,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工作能力。采取不定期聘请专家来公司授课或者内训的方式,对公司高管成员及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的培训,并积极参加证监会、上交所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时间:不定期举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公司通过逐步摸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逐步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自身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始终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并结合企业发展实践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的内涵,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形成了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以“精品强国、满意世界”为企业理念、以“每天从求新开始”为企业精神、以“可尊、可信、共创、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以“以客为本、以信立市”为经营理念、以“高效求赢、成就顾客 回报股东 富裕员工 造福社会”为企业使命等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为弘扬企业文化,造就高素质、高执行力的钢铁职工队伍,公司通过开展“建设发展年”、“质量品种年”、“绿色品牌年”,加强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 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第一,注重投资者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和实施股改,投资济南钢铁的广大投资者都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第二,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制度及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热线电话随时听取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等措施,大大提高了中小股东对公司事务的话语权。第三,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改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都特别强调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和披露的原则,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成为公司整体规范运作不可或缺的指导性文件之一。
3.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本公司以诚信为原则,以“重顾客、重品质、重改进、重创新”为质量宗旨,以实现“共赢”为目标,建立起“一体制、二结合、多渠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即:建立一种由董事长、董秘、总经理、证券部构成的梯度沟通体制,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理念相结合起来,采用网络、座谈、推介等多种方式渠道,实现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建立和完善“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
(1)公司建立了包括信息反馈机制、管理运行体系和投融资诚信档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运行体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设立了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全面启动对外公开的投资者电子邮箱,在济钢股份公司的网页,建立了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等栏目,让投资者对股份公司有个全面地了解,及时掌握股份公司的生产、组织、经营信息动态,使投资者形成对济钢股份公司深刻的良好印象。
(2)本公司还通过进行路演、积极参加推介会、接待投资者来访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上市以来,公司领导、董秘、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了数场的大型推介活动,组织和接待了数百批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
(3)为了让投资者及时、全面的了解本公司的信息,将公司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等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定期向四大证券报纸邮递公司生产经营信息资料,并不定期的向国内的财经媒体发布新闻通稿,董秘办公室与投资者和分析师建立了直接、及时的联络,通过会谈、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多种形式及时解答问题,提高了本公司透明度;董秘办公室还经常收集分析师所撰写的研究报告,证券、基金等投资机构发布的股评等制作成材料供公司决策层参考。
这些对提升本公司的透明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获得了持续提升。2006 年,本公司荣获 “CCTV2005 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回报奖”,荣获第三届(2006)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 奖———最佳董事会荣誉称号;2007年,本公司入选2006中证综合百强、中证主营百强、中证市值百强;迟才功董秘荣获首届山东上市公司“十佳董秘”;第二届大众证券报金牌董秘称号。
以上为我公司治理的自查情况及近期整改计划,希望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指正。欢迎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法人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附件:“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