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1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44,26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283,050,000股的50.9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主持。经参会股东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44,266,14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分红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由18870万股扩充至28305万股,现将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70万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05万元”;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87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305万股,均为普通股”。
二、以144,266,14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呼和浩特F-1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三、以144,266,145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强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徐小舸女士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从2007年7月13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
简历:
徐小舸女士 现年35岁 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
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经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业务经理;深圳市金众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财务经理。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孙宇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