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基金开始大面积分红、甚至高比例分红,投资者拿到大把大把的红利自然喜形于色。
对于分红方式,投资人有两种选择,一是分配现金;二是再投资,即将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扩大投资规模。对于这种方式,基金公司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该基金。
分红方式影响投资回报率
基金到底赚了多少钱?相信这是每个投资人首先想知道的,尽管历史业绩并不能代表将来。我们把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定义为总回报,作为衡量基金以往表现的最基本方法。投资者常常会质疑:用累计净值计算的回报率与晨星的计算结果有出入?投资人应当留意,晨星对基金回报率的计算前提是假设分红再投资。因此,如果你采用现金分红形式,将分红投资于别处或者进行消费,那么你的实际收益会与回报率的计算结果有所差异。
假设期初投资者购买基金A份,期初基金单位净值为Nb,期末基金单位净值为Ne,期间基金实施分红,单位份额分红D元,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投资者在期末选择赎回,如何计算该基金的回报率呢?
如果选择现金分红形式,不考虑申购和赎回的影响,投资者最终的收入是A(Ne+D)元,投资回报率是[A(Ne+D)]/[ANb]-1,即(Ne+D)/Nb-1。这就是投资者最熟悉的累计净值计算的回报率公式。
分红再投资的假设前提是将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细心的投资者一定会发现,基金分红的公告中常常会公布将分红用于再投资的计算日。依据上面的例子,假设分红再投资日的基金净值为N,则分红折算成相应的基金份额为AD/N,投资者最终持有的基金份额为(A+AD/N)。不考虑申购和赎回的影响,投资者最终的收入是Ne(A+AD/N),对比期初的投资额ANb,基金的回报率是[Ne(A+AD/N)]/ANb-1,化简后的回报率公式为:[Ne(1+D/N)]/Nb-1。
如果期间分红多次,我们再来计算回报率:
总回报=(Ne/Nb)×(1+D1/N1)×(1+D2/N2)×……×(1+Dn/Nn)-1
其中:Ne和Nb分别为期末和期初单位资产净值;
D1、D2、Dn分别为第1次、第2次、第n次单位分红金额;
N1、N2、Nn分别为第1次、第2次、第n次分红再投资日的单位净值。
落袋为安还是利滚利
通常情况下,现金分红可以拿到实实在在的现金,满足投资者“落袋为安”的心理。但是,红利再投资的方式也有独特的魅力,投资者如果将手边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基金,对红利没有现金需求,则可以选择分红再投资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现金红利被闲置,另一方面,当市场前景比较好,预期基金净值的上升空间比较大时,红利再投资类似于“利滚利”,同时降低了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成本。此外,还有利于养成纪律性投资的习惯,坚持长期持有。当然,打算将红利贴补家用的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最合适。当市场震荡下跌,投资者对后期不乐观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现金分红保留部分现金收益,实现落袋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