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7-34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十五条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自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至所涉事项解决或200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每半个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为此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历史存在的为四川省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巨额担保案,已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判决结果详见2007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
二、本公司主营业务营运资金紧张的问题尚未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尚未得到改善。
三、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实施,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依据股改方案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贡机械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已经完成。按新会计准则处理方法,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894万元。该债务豁免为一次性收益,并不带来现金流量。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07-3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经理层日前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碳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更名事项(详见2007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已经完成。经成都市都江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都东碳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忠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金:2540万元;工商注册号:5101811801621; 法定代表人:张文;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制造、销售碳石墨新材料及制品、物资贸易;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产业项目投资(不含金融、期货、证券);旅游产品开发;经营本企业科研所需原辅材料;开展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需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