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2007年07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07-临01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实业” ),现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3151.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695%。
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新亚实业通知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已于2007年7月11日解除上述股权中的3150万股股票的质押;另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7月12日解除上述股权的全部3151.20万股股票的司法冻结。
在解除质押和冻结之后,2007年7月13日新亚实业以所持有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91.20万股股票作质押,向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8700万元人民币;以760万股股票作质押,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763.56万元人民币,以解决其自身的债务问题。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冻结和重新质押事项已分别于2007年7月11日、2007年7月12日和2007年7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确认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