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7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7年5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详见2007年5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审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0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4、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200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参加人员:
A、截止2007年7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C、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07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0日)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07年7月30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07年8月1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会议咨询: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7828、26719476
传 真:0755-26739900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07年7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