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破产管理人及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宝硕集团破产管理人”)书面函证后,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宝硕集团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7月12日、13日、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本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7月17日上午停牌1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书面函证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宝硕集团破产管理人,公司及宝硕集团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宝硕集团已于2007年5月31日被法院裁定其宣告破产,将导致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将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也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截止目前,宝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尚未进行处置。
3、截止目前,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尚未确定,公司与各债权人之间的债务谈判尚无进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无根本性变化,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破产程序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目前,公司重组工作未获进展。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宝硕集团破产管理人书面函证后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