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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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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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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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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7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保定天鹅     股票代码: 000687        公告编号: 2007—025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16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72,418,7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75%。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202,1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股份0.6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72,418,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0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临时提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