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6,000万元
累计为该公司担保数量:6,000万元
● 反担保方名称: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反担保方式: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建设的向家嘴电站工程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待向家嘴电站项目建成后其贷款担保转为资产抵押,解除本公司担保责任。
● 对外担保余额:8,100万元
● 逾期担保余额:200万元
●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7,9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6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万州分行)在万州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控股子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公司)在该行的6,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100万元。
2006年12月26日、2007年3月25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河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两次会议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告见2006 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07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07年4月19日本公司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9111.9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100%的赞成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河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见2007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河公司注册地: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00号,法定代表人:李晓雁,公司主营水利电力开发,水电物质供应,机电设备安装,水电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88.89%),其信用等级未评定。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65万元,负债665万元,无贷款,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净资产为3,000万元。
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721万元,负债7,021万元,贷款总额6,000万元,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净资产为2,700万元。
江河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江河公司在建设银行万州分行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江河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建设银行万州分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江河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以其建设的向家嘴电站工程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待向家嘴电站项目建成后其贷款担保转为资产抵押,解除本公司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股东大会意见:
鉴于江河公司承建的向家嘴电站工程建成后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并有利于公司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促进工程的早日完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在江河公司以其建设的向家嘴电站工程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共计为江河公司建设向家嘴电站项目提供6,000万元的长期贷款担保,待向家嘴电站项目建成后其贷款担保转为资产抵押,解除本公司担保责任。
董事会、股东大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本公司电力主业的发展,根据该公司目前投资建设的向家嘴电站建成后的运行情况分析,认为其能够按期偿还债务。同时,为有效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该公司为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900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承诺书》;
3、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4、江河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2007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5、江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