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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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为:1842万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1301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2015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5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38100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本公司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技改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需求问题,本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与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对该公司在银行借款提供1842万元保证担保,该公司以其在本公司的债权作为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号:3202002113014,公司住所:无锡市青山路2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法人代表: 吕君丽;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三废治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成果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及工程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安装服务;自研产品的销售;金属材料、五金的销售;环保设备及配件、电炉辅件的制造、销售;承包境外废气治理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废气治理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废气治理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截止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591.58万元,负债6154.04万元,净资产为4437.54万元。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4606.44万元,利润总额为1090.15万元。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无锡市东冶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期限至2007年11月20日。2007年11月21日起,则由无锡东方在西宁特钢所形成的“高炉、转炉车间及石灰窑供料与成品除尘系统工程”已完工工程的债权进行反担保。
2、本反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书,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西宁特钢所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项下之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之和。
3、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承诺,对于该项经西宁特钢担保的债权未经西宁特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给西宁特钢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为无锡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将对该公司的借贷融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将进一步加快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工程项目进度;且无锡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防范了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13015万元,实际发生数额为92015万元,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反担保协议。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